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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林漫笔:谁让七个生命遽然而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12:56 兰州晨报

  七个鲜活的生命在一瞬间便被冰冷的河水无情夺去———发生在刘家峡库区莲花码头的这一幕惨剧,令人痛惜不已。我知道,莲花码头附近的河面很宽阔,水流也很平静。然而,就是这平静的水流,在11月26日上午9时45分,突然变成了一副狰狞的面孔。这副狰狞的面孔并不是狂风暴雨———我们通常说的老天爷———造成的,而是人,是和那七个无辜溺亡的生命一样生活于斯的人造成的。

  那个人到底是谁?

  客车司机当然负有很大的责任。如果不是他抢渡,如果不是他大意,如果不是他超载,11月26日这一天,平静的河面依旧会很平静,七个家庭也会像往常一样,度过平安祥和的一天。正是他,在一念之间,鬼使神差般改写了结局。

  但是,该负责任的恐怕不仅仅是客车司机甚至车主。因为,莲花码头还有管理站。既谓之管理站,就意味着对码头秩序负有管理之责。那么,对抢渡这种扰乱秩序的行为,管理站进行及时的干预,应该不是职责以外的事吧。而且,在码头的硬件设施上,似乎也应该对这种行为的发生有着预防性的建设。更为重要的是,对于船舶运输,早有“载人车辆上船,必须人车分离”的规定。在莲花码头,也有一块写有此规定的安全标示,那么,为什么管理站工作人员能眼睁睁看着一辆超载车欲抢渡上船而不加以制止?是人手不够还是根本就没当回事?更进一步,我们是不是可以据此推测:这种状况已经由来已久了?

  有一个细节也许可以对我们有所启示:11月27日,《兰州晨报》记者再次来到莲花码头,发现“莲花码头上多了一块油漆还没有晾干的铁皮警示牌。记者看到这块警示牌上写着:严禁离水线10米内停车。莲花码头管理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出事后,县领导让他们紧急制作的警示牌……”亡羊补牢,犹未晚也。但是即便一块小小的警示牌的制作竖立,都需要县领导来指示,那么,这个管理站甚至它的上一级部门的行为能力和管理能力究竟怎样,我们是完全可以想见的。

  不能免责的恐怕还有交通管理部门。“一般能容纳七八个人的小面包车,经常塞满十四五人的事在这里就像家常便饭!”这不能说是正常现象吧。

  临夏州安监局局长马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次教训是惨痛的,今后,公路客车载客和码头的安全决不能忽视。”但愿,“决不能忽视”不会成为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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