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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邀请您参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13:13 大众网-农村大众

  本报济南讯(记者王星通讯员孙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有关事项是否应当公开?怎样公开?对不按规定进行村务公开或公开不实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如果你对这些问题有意见或建议,请尽快报名申请参加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于12月22日召开的《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

  资料统计,目前全省82639个村中有81069个村建立了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占

村总数的98%。实践证明,在农村实行村务公开,是加强农村基层管理的重要内容。但是,由于长期以来仅靠政策推动村务公开工作,没有专门的法规来约束,致使这项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不规范;不公开、假公开的责任追究缺乏法律依据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省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民主管理的进程,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因此,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地方法规,以此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切实将村务公开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保障村民依法行使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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