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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重点防治村务假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13:13 大众网-农村大众

  《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即将出台,非常及时,对我省农村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关人士认为,我省农村的村务公开力度将随之加大,不公开的现象将大大减少。在这新的形势下,下一步开展村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应着重放在防治那些为逃避追究责任而被动应付的假公开上。

  据了解,在以往村务公开实施过程中,避重就轻、弄虚作假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

地方只注重公布一些笼统的数据,而没有对此做出相关的说明,使群众犹如“雾里看花”;有些村委会很长时间才公布一次,有的一年甚至更长;也有的公开去年的,而不公开今年的;有的公开上半年的,不公开下半年的;还有的村听说上面要来人检查了,才张榜公布一下。检查人员前脚走,他们立即就给收掉;甚至还有些村干部担心其大吃大喝、挥霍公款等问题受到村民追究,便采取两本账方式,弄虚作假,村干部内部掌握一本账,另做一套假账。对外公开的全是假账目、假数字。上述种种,表面上来看,是公开了,但实际上却丝毫没有收到公开之效,使村务公开流入了表面形式。

  要防止以上假公开现象的发生,有关专家指出,首先应该提高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让村民参与村务管理和民主监督意识,从思想上对村务公开工作有充分的认识;同时,要高度重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建设,严格挑选那些村民信得过,并具备监督能力的村民参与进来,使其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此外,还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让村民最大限度地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的制度,确保村里的决策真正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从而极大地增强村委会决策的透明度、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这才是村务公开的目的和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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