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卖品牌汽车强制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13:40 金豹网-锦州晚报

  本报讯(张道平记者侯晓非)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在网站上公布通知,称从明年起,所有品牌汽车销售商要在取得汽车供应商授权并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备案后,才能从事汽车销售,否则将被取消经营资格。11月23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我市工商部门。

  市工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工商总局的正式通知,但也已经知道了这个规定。按要求,汽车供应商或经其授权的汽车品牌经销商实行汽车品

牌销售,必须使用统一的店铺名称、标识和商标。这就意味着同时经营几种汽车品牌的经销商,必须选择其中一个品牌作为今后的经营项目。相对于具备实力的经销商,一些实力较弱的经销商就要面临被“招安”的命运,即被具授权资格的特许经销商收编,否则只有从此退出汽车市场的命运。而在锦州地区的19家拥有汽车经营资格的经销商中,取得品牌特约经销的并不多。

  市内一家汽车品牌4S店经理说:“经常看到某个小小的门店竟然经营着六七款品牌车,其进货渠道、售后服务都让人产生怀疑,售后纠纷也最多。这部分经销商往往追求短期利益,打恶性价格战,实属不正当竞争。”对此问题,大多数车主的回答是“并不关注”,关心的只是“价格”,而对于如何维权等实质性问题考虑得并不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