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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缺陷 中国交通部处罚山西路畅道桥工程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14:0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28日电据中国交通部消息,交通部针对山西路畅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在山西祁临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第六合同段施工过程中造成护栏立柱质量缺陷一事,以交公路罚字[2005]1号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单位做出取消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处罚时限自2005年9月28日始。

  山西路畅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在山西祁临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第六合同段施工过程中,转

包工程,同时存在未按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现象,擅自切割护栏立柱,致使一定数量的立柱埋深不够,造成了工程质量缺陷。认定该单位应对部分护栏立柱质量缺陷负工程质量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交通部依法做出了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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