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禁止性骚扰 生育保险制首次入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14:24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李贤)历经2年、修改达32处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新法首次将“男女平等是基本国策”纳入法律;明确指出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第一次将“禁止性骚扰”写入法律,并明确妇女遭受性骚扰可以通过4种法律途径解决;首次明确政府各

有关部门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的责任。规定: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首次把生育保险制度纳入新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