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性骚扰 生育保险制首次入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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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14:24 今晚报 |
本报讯 (记者李贤)历经2年、修改达32处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新法首次将“男女平等是基本国策”纳入法律;明确指出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第一次将“禁止性骚扰”写入法律,并明确妇女遭受性骚扰可以通过4种法律途径解决;首次明确政府各 有关部门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的责任。规定: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首次把生育保险制度纳入新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