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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政府工程款清欠挂钩政绩考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22:22 人民网

  人民网乌鲁木齐11月28日电记者王慧敏报道: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人事厅、监察厅等八个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今后政府工程清欠工程款工作被列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项目。

  通知还说,凡有政府工程清欠任务的各地州、市、县和单位,清欠任务完成不力的,将追究有关领导的直接责任。对于没能按照自治区要求完成清欠工作的各级党政机关、行

政事业单位、有关企业,通知提出了“八不准”措施:不准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不准被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合格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准被评为优秀等次;领导班子不准出国考察;单位不准发放精神文明建设奖金;不准发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类奖金;不准购买新购置小汽车及其它类似固定资产;不准申请新建设项目。另外,各级清欠工作机构,还要建立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各有关企业清欠工作档案,并在干部考查、考核及年度工作总结时,及时向有关部门书面通报,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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