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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首部节能法规昨日审议 鼓励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07:00 东方今报

  今报讯耗能指标超标的机动车、船舶须改造或强制报废。11月28日上午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首次审议了《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草案)》,据悉,这也是我省首部关于节约能源的地方性法规。

  该《条例(草案)》明确规定:机动车辆、船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耗能指标。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在我省集中供热范围内,禁止新建小型供热
燃煤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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