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提醒纺企警惕出口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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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08:20 法制日报 |
受骗上当的多是中小企业,这些企业缺乏打国际官司的知识、能力和经验,一旦受骗自认倒霉,使得对方更加肆无忌惮 本网北京11月28日讯 记者蔡岩红 南京海关今天向记者透露,江苏口岸近期连续发生多起出口至美国的货物被退运事件。南通某纺织用品有限公司出口至美国的床上用品,被连续4次退运。企业不仅要承担7万美元的往返国际远洋运输费用,还要交纳37%的进口关税及 增值税,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左右。据了解,当地还有5家企业遭受类似情况,且国外订户为同一家公司。据当事人反映,他们均是在广交会上与该集团认识的,该集团称其是美国沃尔玛超市的长期供货商。在约定第二次详细洽谈时,该集团将地点选择在上海的某五星级酒店,并营造出国内客户与其进行业务洽谈的景象,整个签约过程均显示其实力雄厚。 但当受害人按合同约定将货物发往美国,并要求对方付款时却迟迟收不到货款。此时,该集团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提出先提货后付款。国内一些企业因考虑所发运货物运费高,且相信该集团的实力,担心如不答应对方要求不仅此批货物受损,还会影响今后合作,便怀着侥幸心理同意了对方要求,结果货款无法收回。而倘若国内企业不答应其要求,该集团则以品质为由拒收货物,造成退运。 据海关人员解释,按照我国《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复运进境的,不征收关税”。这种受商业诈骗而遭退运的出口货物通常无法提供品质或规格不符的证明材料(通常需要对方国家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凭证),因此退运后还需支付相应的进口关税,对企业而言这无疑是“雪上加霜”。 目前,国内企业担心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限,希望通过早出货、快出货的形式打开美国市场,在设限之前掌握住固定客源,缓解纺织品设限带来的利益损失。这种心态使得对方有机可乘。而受骗上当的多是中小型企业,这些企业缺乏打国际官司的相关知识、能力和经验,不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对方责任,使得对方更加肆无忌惮。甚至一些企业还不愿透露被骗事实、担心影响企业声誉。企业间的信息闭塞,使得诈骗行为频频出现。 对此,海关提醒我国外贸企业应多加防范,避免企业急于出口而受骗上当;进出口商会和行业协会应多为出口企业提供决策参考;此外,企业要提高自我保护和寻求救助的能力,阻止和打击诈骗行为。 (责任编辑:奚天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