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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报10起高校职务犯罪典型案件 湖北大学副校长受贿90多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09:17 南方日报

  武汉消息湖北省纪委日前通报了近3年10名高校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件,引起强烈反响。这些典型案件主要有:

  ——李金和,在1999年2月至2005年3月担任湖北大学校长助理、副校长期间,利用主管后勤工作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开发商、建筑承包商贿赂共计人民币86.2万元、美金0.9万元。该校原校长助理吴永祥,校规划建设处处长张胜利、副处长万立泉、副处级干部吴方

君,财务处长彭茂国等人也因在基建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受贿被查处,涉嫌违法总额达200万元。

  ——原武汉大学资产部部长、采购中心主任成金华,在负责该校设备采购及工程发包工作中,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12家供应商贿赂计40多万元。其被判刑6年。

  ——郭学理,原武汉大学网络教育学院院长,现年57岁,教授,博士生导师。郭在负责学校网络建设工作期间,先后收受网络工程承建单位、网络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贿赂款30余万元。其被判刑3年。

  ——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资产管理处处长马振杰,利用负责学校大宗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及项目验收等职务便利,先后11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2万多元。马被判刑8年。

  ——刘其泰,原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副院长。刘利用分管医院后勤、基建等工作的职务之便,于1995年至2002年先后收受业务往来单位及个人贿赂人民币22万多元。其被判刑6年6个月。

  此外,还有原三峡大学党委书记陈少岚、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网络与实验中心主任陈家华、原湖北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主任刘居富、原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后勤集团公司总经理李开明、原黄冈师范学院院长助理黄中贵等均被通报了职务犯罪的查处情况。

  新华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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