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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杜绝“调一处工作,占一套住房”(深入开展反腐倡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09:46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郑州11月28日电记者王明浩报道: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严格规范厅以上领导干部住房。省直机关住房委员会和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规定:凡是多占的住房必须在3个月内清退,逾期不退的,除按市场租金标准加倍收取租金外,还要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及程序交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河南省规定,厅以上干部现住房面积基本达到住房标准的,一律不再安排解决住房

。凡购买省直机关统一建设分配住房的,原住房必须交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分配。任何人不得以一套住房不够标准为由多占住房。

  针对房改和职工住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通知要求,夫妇异地工作的,只能在主要生活地按房改政策购买一套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或带有保障性质的普通商品房。杜绝“调一处工作,占一套住房”,领导干部不准将多占住房自行安排给子女、亲属及随意转让他人。

  河南还要求建立厅以上领导干部住房申报制度及住房档案,加强动态管理。

  《人民日报》(2005年11月29日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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