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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社会补习班审批放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09:46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沈阳11月28日电记者徐元锋报道:为满足广大市民的求学需求和更有效地堵住各类“黑”补习班,在经历了6年的严格限制后,沈阳市近日首次放开社会补习班审批工作,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根据沈阳市教育局、物价局近日出台的面向中小学文化补习机构设置标准及管理暂行办法,凡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

费,均可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机构。学生参加补课以自愿为原则,严禁接受学校整班学生参加补课,且严禁讲授新课。补习班的授课地点须为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专以外的社会场所,校舍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授课时间限定在双休日和假期,每课时为45分钟,学生日听课时间不得超过4课时。

  沈阳同时规定,中小学在职教师和教研人员不得开设补习班,并且在费用上小学生每生每课不得超过10元,中学生每生每课不得超过12元。

  据介绍,自1999年全国严查补课之后,沈阳基本没有审批过新的补习班,原有的30多家正规补习班现只剩20多家,已难以满足广大市民的需要,各类“黑”补习班呈愈演愈烈之势。沈阳市教育部门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提出了“校内管严、校外放宽”的思路,在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之后,最终决定放开中小学文化补习市场。

  《人民日报》(2005年11月29日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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