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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是家长的“实验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10:5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晏扬

  在不久前举办的舒曼杯(亚太)国际青少年钢琴大赛中,13岁的沈阳女孩胡丁琦一人囊括了四项冠军、两项亚军,创造了此项比赛历史上的最好成绩。然而,为了这一刻的荣耀,胡丁琦从5岁开始就一直接受着父亲胡东振的“耳光教育”———每天不得不枯坐在钢琴凳前6~8个小时,三年时间里她一共挨了父亲近400个耳光。而胡东振为了女儿成才,戒了烟

酒戒了肉,并且变卖了家产……(《沈阳今报》11月28日)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人之常情。胡东振为了女儿成凤,付出了很多,牺牲了很多,似乎令人感动。在一般人的眼里,做父母的所有付出和牺牲,全都是为了孩子,为了孩子有一个美好的前程。事实果真如此吗?我看不尽然。比如,有些父母在希望孩子成龙成凤的同时,是否也有光宗耀祖的念头?是否也有借子女的成功为自己脸上增光的心思?尤其是这种“耳光教育”、“魔鬼训练”、“赌博式教育”,做父母的是否也想借助子女的成才来证明自己教育方式的成功,并进一步证明自己是成功的家长乃至伟大的父母?

  所以我认为,为人父母者对孩子进行“赌博式教育”,以暴力方式逼迫孩子成龙成凤,为了孩子恐怕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自己。违背孩子的意愿,将孩子当作教育的“实验品”,不惜以剥夺孩子童年的快乐、牺牲孩子的心理和生理健康为代价换取家庭的荣耀,说得不客气一点,这样的父母是自私的,孩子成名之后在镜头前大谈教子经验的父母,则是虚荣的。而自私与虚荣的父母,不管他为孩子成才付出了多少,也难以让我产生真正的感动和尊敬。

  我这样说,可能有人认为是多管闲事———孩子是人家的,人家想怎么教育就怎么教育,关你何事?而在我看来,孩子固然是父母的,却也是社会的、国家的,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父母经常打骂子女,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侵害了他们的人格尊严。而正因为我们一直认为孩子是父母的,怎样教育孩子不关别人的事,所以我们才对打骂孩子现象,对“耳光教育”、“魔鬼训练”、“赌博式教育”之类的家庭教育熟视无睹,所以才有那么多父母将孩子当作家庭教育的“实验品”,想怎么实验就怎么实验,只待万一实验成功而一鸣惊人。

  孩子不是家长的“实验品”,孩子不应该成为家长们出人头地、光宗耀祖的“工具”。尊重孩子的意愿和权利,尊重青少年的成长规律,以科学的态度和方式引导孩子成才,这是每个为人父母者应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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