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校巴载学生需领许可证 相关车辆后日起可领取填写申请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11:25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朱倩通讯员邓婕姝郭小嘉)“8·23”龙华特大交通事故迫使深圳不断反思校巴管理存在的漏洞。昨日,深圳市交警局出台规定,从下月1日起,深圳校巴上岗开始办理许可证;明年3月1日后,交警部门将依法对无证的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

  “百日竞赛”系列整治行动昨日在深圳拉开帷幕。深圳市交警局局长许东平表示,交警部门将重在加强校巴管理、整治学校周边交通环境。从12月1日起,深圳校巴上岗前要办

许可证。办证时间截止到明年3月1日,全市学校因教育、教学需要使用的运载学生车辆(含学校自有和租用的车辆,以下简称校车)要到各区交警大队车管组进行登记,领取填写《深圳市运载学生车辆申请表》后,由各交警大队负责核发许可证。

  在此期间,交警部门还将对全市校巴违章情况进行检查,杜绝无牌无证、报废、假牌套牌、拼装车等非法车辆作为校巴使用,从而确保校巴的安全性及驾驶员具备上岗资格。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