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基金会指点申请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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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11:25 南方都市报 |
■新闻追踪 本报讯(记者陈祺)昨日本报报道了《老父千里赴深为儿申请“见义勇为”》,昨天,记者和刘父联系到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其工作人员孙先生表示,由粤海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将事情经过已描述清楚,但其中的一句话让他们犯难,“刘昌的行为有一定见义勇为”。“我们这里定义见义勇为,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从来遇见过这样的说法。”孙先生表示 。昨天,孙先生给刘父的“申请”指明了具体程序,刘父将于今天将书面申请和派出所证明送到南山政法委员会综治办,随后提交到市政法委综治办,相关人员批示后见义勇为基金会方可确定刘昌是否能获得“见义勇为”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