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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孩被父亲“嫁”作人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11:42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13岁女孩被父亲“嫁”作人妇

  记者在采访小丽。徐佳伟摄

  记者肖勇通讯员魏朋进张宵

  宁波晚报讯一个年仅13岁的女孩,一个5年级在读的小学生,竟已“嫁”为人妇两个多月,而将女孩“嫁”出的正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他用2万元的“价格”将女儿“嫁”给同县的23岁的周某。昨天,法盲“丈夫”已被警方以强奸幼女罪刑拘。

  昨天凌晨1点多,110民警来到福明邵家村一户居民家中,从该住户的家中接过一个小女孩。女孩自称姓马名叫小丽(化名),今年13岁,刚刚逃出来,躲到了这位邻居的家里。小丽出逃的原因让民警吃了一惊:她的丈夫和公公婆婆经常打骂她,她之前已经出逃过两次,但都没成功。福明派出所民警接案后立即前往抓捕犯罪嫌疑人。周某很快承认小丽是自己“妻子”的事实。

  小丽是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祁镇人,出生不久父母便离异,她和父亲一起生活。嗜酒成性的父亲对小丽经常拳脚相加。今年9月,小丽被父亲“嫁”给同县的周某,小丽父亲收了2万元钱。后来,周某带着小丽到了宁波福明街道邵家村,周某的父母也到了宁波与他们同住。

  到了宁波之后,小丽几乎是天天被“丈夫”跟着,报案之前小丽曾出逃过两次,但均被“丈夫”抓回。昨天,小丽在福明派出所过了一天,她含泪说自己已找不到家,不知道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与不满14周岁的女子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是否愿意都将被以强奸幼女罪论处,量刑也比一般强奸罪更重。对小丽的遭遇,宁波大学社会学专家徐定宝教授认为,小丽心理上已有了明显的阴影,针对小丽残缺的家庭和特殊的遭遇,小丽以后的健康成长更需要社会的广大关注和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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