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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村年票征收点迁至芳村车管分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13:57 信息时报

  记者昨日获悉,为方便车主缴纳路桥年票通行费,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原芳村大道西23号年票通行费征收点近日搬迁到芳村车管所分所内办公(龙溪大道299号之一,电话81414001),并于11月28日正式对外售票。

  其它征收点:建设大马路二号之16、广州大道南540号二楼、东晓路26号2楼、岑村教考场车管所综合楼2楼、黄埔茅岗路989号、机场路406号(只售本市车)、天河路33号(只

售本市车)、黄埔大道西668号(只售本市车)、广仁路广仁大厦(只售本市外籍车)。

  同时提醒车主:“两年一审”的新车同样必须按车牌尾数相对应的月份每年缴纳年票,逾期不缴将收取滞纳金。时报记者刘谷华 通讯员邱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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