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赐勇终审被判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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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1:45 东南快报 |
■《通缉要犯郑赐勇自首》追踪>>> 本报讯日前,福建省高院终审以抢劫罪从轻判处自首的通缉犯郑赐勇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 郑赐勇,因抢劫手机并致人死亡,成为福建省公安厅公开登报通缉的五大在逃要犯 之一。今年4月1日,迫于强大压力,他结束多年逃亡生涯投案自首(本报4月5日A24版曾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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