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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醉酒对民警动粗 承德两周内连发侵警案件四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2:06 燕赵都市报

  本报承德电(记者邓学军通讯员李国富)从11月2日至11月16日,在两周的时间内,承德市双桥公安分局民警在执行任务时,连续发生4起醉酒者侵警伤害案件。目前,实施侵警伤害不法行为的6名当事人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承德市双桥公安分局有关人员向记者介绍了这四起侵警案件。11月2日晚,分局巡警大队接110指令:有一名自称为省公安厅工作人员的男子,在某饭店丢失手机一部,要求立
即出警处置。巡警大队民警及时赶到事发现场,该男子因醉酒拒绝配合调查,且辱骂、殴打民警。最终该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

  11月4日晚,刑警二中队民警在侦查一起抢劫案件中,受害人指认已醉酒的王某为嫌疑人。在民警向王某调查情况时,自称是王某朋友且已醉酒的另一男子到刑警二中队故意滋事,打砸室内物品,殴打辱骂民警。后二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11月5日晚,水泉沟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辖区的王某醉酒后与妻子发生口角并殴打妻子。民警到场后,进行劝阻,并将二人请到派出所调解。王某失去理智,再次殴打其妻,并将劝解民警打伤。后王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11月16日,牛圈子沟辖区内的张某酒后故意打砸他人财物,牛圈子沟派出所及时出警制止时,张某谩骂、撕扯民警,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后张某被依法行政拘留30天。

  据了解,这四起侵警伤害案件发生后,双桥公安分局高度重视。从发案到查处的过程中,都有纪检、督察部门全程督察,公开透明,维护了执法民警的正当权利,同时依法对违法者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这四起侵警案件的当事人均为醉酒者。酒后失德本不雅观,而酒后又犯法实在不该,饮酒者当以此为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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