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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渔民3年救了上百人 救人渔船受损生活陷窘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2:14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 尚开红 王静田

  48岁的滦南县渔民曹永明曾多次冒着生命危险海上救人。2003年的“10·11海上抢险”中,曹永明驾着自家渔船与风浪鏖战7个多小时,以一人之力救了94人,被滦南县委、县政府命名为“海上救险英雄”。然而,曹永明赖以谋生的渔船多次在救人时受损,现已无法修复。老曹一家断了惟一的经济来源。

  曹永明所在的滦南县南堡镇马庄子渔业村绝大部分村民以下海捕鱼为生。曹永明有一条花两万多元建造的小型机动木船。多年来,他靠这条小渔船在滦南咀东渔港捕鱼养家糊口。

  今年11月下旬,滦南船检和港监部门再次通知曹永明,他的船号为3604的小渔船船体严重受损,四处漏水,已不能使用。而船体破损的主要原因是曹永明驾着这条小船多次在海上救人遭受碰撞所致。曹永明打鱼已经有20多年,“只要碰上有人遇险,肯定要救,这是我们做渔民的本分。20多年了,我也没算过总共救过多少人。只记得从2003年至今,大概救过100多人吧。”曹永明说,令他印象最深的就是2003年的“10·11海上抢险”。

  “那天我正在家休息,村里的广播说出了海难,号召人们去抢险。我披了件大衣就往码头赶,夜里两点下的海。”曹永明说,那天风浪特别大,救援队用大船拖着他的小船。到了有浅滩或者礁石大船没法过去的地方,他就开着小船去救人,再把人送到大船上。直到上午9时多,曹永明硬是在寒冷的海面上连续作战7个多小时,顶着风浪救出了94条人命。

  由于在抢险中表现突出,曹永明被滦南县委、县政府命名为"10·11海上抢险英雄"。县里为他负担了修补渔船的开销,并拿出1000元资助他的女儿上学。

  然而,今年5月,为抢救海上遇险的曹妃甸建设者,曹永明的渔船受到了更为严重的损坏。5月9日傍晚,承建唐山曹妃甸钢铁围海造地第一标段工程的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4名职工乘坐租来的渔船在海上作业。突然狂风大作,渔船被绞锚艇撞破,眼看就要沉没。船上5人向过往船只求救。曹永明看见求救信号时,事故船已经翘起很高,船尾沉入海中。他把船靠拢过去,冒着船毁人亡的危险把5个人一个一个地拉到自己船上。

  5人全部获救,曹永明的渔船船底却被事故船撞开了一个裂缝。曹永明把衣服塞在裂缝处,自己站在衣服上堵漏,终于把船安全开到了码头。

  从此,曹永明的渔船再也经不起海上的大风大浪,5月份至今,曹永明多数时间是在别人的船上打工。遇到风平浪静时,他偶尔也会冒险驾这条破船出海捕一回鱼。家里还有生病的妻子和上初三的女儿,一家人还等着他挣钱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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