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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一些姐妹成了“小龙女”(采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2:45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最近,国内外媒体陆续披露出一些中国年轻女子在马来西亚受到拘禁和侮辱事件,中国有关部门对此表示了强烈关注并做了相应的交涉。这些年轻中国女子被逼脱光衣服、揪耳朵以及被长期拘禁在条件极差的牢笼、被警员勒索、被喝骂羞辱,是国际人权规约和现代政治文明所不允许的,即便她们属于非法入境、逾期居留或从事不当职业。

  当然,在马来西亚发生的这一系列事件也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马国高官和警方在表

示要严肃查证警员是否有滥权行为时,也嘟嘟囔囔地表示受害人也有不检点之处,乃至暗示马来西亚社会(特别是马国的女人们)对她们早有“公愤”和不良印象,如败坏社会风气、导致家庭解体,以及成为犯罪集团的诱饵。这当然有推卸责任之嫌:似乎事端都是因那些年轻中国女子而起,马国的大男人们反倒是无辜者。

  但是从马来西亚、泰国、日本、澳大利亚、海湾国家、欧美国家等地媒体所传达出的信息来看,来自“龙之国度”的“小龙女”们已成为当地一个引人注目的社会现象。

  在某些国家,甚至有社会舆论提出要禁止年轻中国女子入境,理由是即便这么做也不会冤枉太多人。而在某些东欧国家,也有禁止本国年轻漂亮女子出境的社会动议。这些“禁入令”和“禁出令”,都蕴含着不得已的恼怒,异曲而同工。

  由于“小龙女”们在身份、职业、法律地位上的“地下”性质,使她们成为很容易遭受侵害的我们在海外的“弱势群体”。她们中固然有贪图虚荣与享受者,但也有许多人是由于迫不得已、上当受骗,或被强行拐卖。

  不过我们在表示义愤和严正交涉时,也要反躬自问:为什么我们的一些年轻姐妹会成为飘零海外、受尽别人白眼和侵害的“小龙女”?如何保护在海外的这些弱势群体?对于这样涉及到基本人权与国家形象的大事,需要有一个跨部门的机构来关注和介入,更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介入,来尽量减少这些令当事人受害受辱、令我们心痛和脸上发烧的灰色现象。

  《江南时报》(2005年11月30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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