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住户与装修公司对簿公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2:45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殷文静实习记者褚燕娟通讯员玄法)装修新房入住快一年了,室内空气甲醛含量仍超标近两倍。盛怒之下,业主以所购板材不合格为由,将南京市华德美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日前,南京市玄武区法院迈皋桥法庭首次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原告傅先生诉称,去年8月20日,他在“华德美居”栖霞店购买了价值1.6万余元的龙翔牌木工板、中密度纤维板,以及相关辅助用品等材料,并委托“华德美居”进行装修

。今年5月1日,傅先生一家入住新房,但不久傅先生就发现所购买的装饰用板材以及部分辅料不时散发出刺鼻的气体。傅先生便来到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监测的结果是,室内次卧空气游离甲醛含量为0.15毫克/立方米,客厅为0.12毫克/立方米,均超出国家有关标准(≤0.08毫克/立方米)。傅先生将“华德美居”告上法庭,并索赔损失5.3万元。庭审中,被告“华德美居”辩称,“华德美居”卖给傅先生的板材均经厂家检验合格,傅先生出示的检测报告只能说明是室内空气甲醛含量超标,不能说明这批板材的甲醛超标。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如果仅依据原、被告当庭所出示的证据,尚不能认定“华德美居”当初卖给傅先生的板材等材料是否合格。法院于是决定让“华德美居”再准备一批同型号的各个品牌板材的样品,再重新送请权威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待检测报告出来之后,法院将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江南时报》(2005年11月30日第十一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