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立法严管五大“野蛮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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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3:03 杭州日报 |
房屋装修,看似自家的事儿,但装修不依照规范,不但会影响邻居,还可能使整幢大楼陷入“危机”!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我市即将出台一部综合性的房屋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有五大“野蛮装修”,在实践中最为多见、引发纠纷矛盾最多、对房屋结构安全损害最大。《条例(草案)》对此明确加以禁止,这些行为包括:拆改、变动承重结构;擅自 拆改、变动非承重结构;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房屋使用荷载;挖掘地下基础;卫生间、厨房间移位、扩大或增设。对于其他可能对房屋结构安全产生影响的一些装修行为,装修人必须向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装修许可证,获得批准后方能进行相关的装修行为。 《条例(草案)》规定,非住宅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必须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或备案手续。为保障房屋结构安全,凡是动及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装修行为是必须被禁止的。 市房管局在对《条例(草案)》进行说明时表示,住宅房屋装修中,某些行为虽然不改动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不属于禁止性行为,但该种装修行为的实施是否会对房屋结构安全造成影响,要视该行为实施的程度、位置、面积等具体情况而定。 例如,在非承重墙上开门洞尺寸较小是安全的,但是尺寸太大甚至把半堵墙敲掉,或者开在建筑结构上不允许开门洞的位置就会产生危害。 对房屋装修中经常涉及的擅自搭建、改变外立面、住改非、占用公共部位等行为,《条例(草案)》规定,装修人必须向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装修许可证,获得批准后方能进行相关的装修。 (通讯员黄炯尔记者王琦 杭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