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政府再出通告 住宅装修禁扰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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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3:25 东南快报 |
本报讯日前,厦门市环保局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通告,要求加强住宅装修噪声、振动及粉尘污染防治。 通告要求,住宅装修应采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并采取封闭施工等有效措施。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禁止在12时至14时30分、18时至次日8时从事钻孔、打磨、切割、拆墙和其他产生噪声、振动的装修活动;装修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粉尘污 染。有关部门负责人说,违反规定的,居民可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投诉,执法部门将予制止,并可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