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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伯清”要成腊肉商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4:2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熊德壮 摄影 孙立新)李伯清是市民耳熟能详的巴蜀笑星,如果某一天“李伯清”茶、“李伯清”茶馆甚至“李伯清”腊肉出现在你的面前,你会作何感想?昨日,记者获悉,已有人抢先申请注册了“李伯清”及其拼音简写“LBQ”商标,且商标已出现在商标局的商标初审公告中,申请人为一香港人。李伯清的经纪人称,他从未听说过李伯清对该香港人授权,他会尽快把消息告知李伯清,待核实情况后将展开维权行动。

  昨日,记者获悉,“李伯清”及拼音简写“LBQ”已出现在国家商标局1002期商标初审公告中。从公告上看,申请人为香港人刘某,刘某委托北京某知识产权公司于2004年3月30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在国际分类第29类“食品、休闲食品”,第30类“茶、方便食品、调味品”,第43类“茶馆、餐厅、提供饮食服务”等类别中分别注册了“李伯清”中文商标,经营范围涉及上百种食品、调味品及提供各种餐饮服务等行业。如果该商标最终注册成功,“李伯清”牌腊肉、“李伯清”牌方便面都可能出现。

  昨日下午4时30分,记者拨打李伯清的手机,语音提示关机。随后,记者联系上他的经纪人曾先生。

  听说“李伯清”商标被人抢注,曾先生感到很吃惊,他赶紧向记者打听注册类别。随后,他表示,任何人要将“李伯清”注册成商标,都要取得李伯清的同意,但之前他从未听李伯清说过有关名字注册成商标的事。由于李伯清的手机关机,他说他暂时也联系不上李伯清,但他将尽快告知李老师,以核实有关情况。曾先生表示,如果确定刘姓香港人没有取得授权,那么他们将会展开维权行动,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

  专家指出,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姓名权不进行实质性的审查,任何人均可将姓名进行商标注册(包括名人),所以只要符合《商标法》,就能通过初审,若3个月初审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则顺利注册。“名人”一旦发现自己的姓名已被他人注册为商标,那么可以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商标异议、商标争议等后续程序来撤销此商标,以保护自己的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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