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新标准初次200元最终750元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4:35 重庆晚报 |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我市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收费开始执行新标准,初次鉴定(确认)费标准每案例200元,最终鉴定费标准每案例750元。 此外,市物价局还规定,鉴定所需的检查费按医疗收费标准收取;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费用,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鉴定(确认)结果为疾病与工伤无关联、供养亲属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再次鉴定(确认)或复查鉴定的结论没有变化所产生 的鉴定(确认)费用由申请者承担;未参加工伤保险或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发生的鉴定(确认)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记者何昌钦) 网络编辑:李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