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救灾资金拨付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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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4:36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记者史力)为保证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就救灾资金拨付发放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救灾资金拨付发放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救灾资金拨付发放运行机制,保证救灾资金快速发放到户。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救灾资金拨付发放工作。民政、财政、金融等相关 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增进对受灾困难群众的感情,各负其责,加强配合,确保救灾资金及时分配、国库及时调度、救济及时到户。要按时拨付发放救灾资金。市级财政、民政部门接到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拨给所辖区的救灾款文件后,要在3日内转拨到区。县、区财政、民政部门接到省、市拨款文件后,救灾应急资金要在5日内落实到灾民手中。新灾救济资金和冬令、春荒救济资金要在15日内落实到灾民手中。所有以现金形式的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到户时间,均以打入财政涉农补助资金银行卡日期为准。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近期要对基层救灾款打卡发放到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省政府将派出工作组进行专项督查,发现未按时发放救灾款的,将予通报批评。对因救灾款未发放到户而造成严重问题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