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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新能源“热”起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5:15 人民网-人民日报

  周珂

  大地,孕育了万物生灵,也为我们储备了用之不竭的能源———地热能。研究表明,地球地热能的蕴藏量相当于煤炭储量热能的1.7亿倍,可供人类消耗几百亿年。在明年将要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中,地热能当之无愧地名列其间,成为立法保护和发展的一种重要的新能源。

  《可再生能源法》,被媒体形容为“一部催生出来的法律”。“对地热能行业来说,《可再生能源法》于2006年1月1日施行,无疑是一个巨大的‘福音’。”许多地热专家热切地感叹。

  我国地热资源丰富,仅已发现的地热露头点就有3200余处,全年天然放热资源量折合35.6亿吨标煤。西藏羊八井地热电厂发电量已占拉萨电网的30%以上,地热供暖在北京、天津、西安等一些大、中城市已掀起新一轮高潮……尽管我国对地热能的利用已有一定规模,但年产能值却比许多国家要低,利用水平有待提高。而《可再生能源法》实施后,将进一步对地热能的发展提供支持、保护和规范,使地热能更为有效、更为科学地使用。

  相信地热能这项新能源,将会因法律而真正“热”起来。

  法律链接

  “对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符合信贷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金融机构可以提供有财政贴息的优惠贷款。”

  ———摘自《可再生能源法》

  《人民日报》(2005年11月30日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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