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媒体公告问题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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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6:4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省煤炭工业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今后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发现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从事非法生产的7类问题煤矿,必须2日内向省辖市人民政府提请关闭,3日内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告。 据介绍,这7类问题煤矿分别是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从事非法生产的;被责令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生产的;被责令停产整顿煤矿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验收申请或经验收不 合格的;关闭煤矿擅自恢复生产的;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冒险进行生产的;对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煤矿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经专家论证,矿井存在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压地面、水害威胁等重大事故隐患,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线索提供程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