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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风》的一些情节违背法律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6:4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近年来,文艺作品包括影视作品涉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描述日益增多,说明人大工作已逐步深入人心,这是令人高兴的事情。但是,由于作者法律知识欠缺,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缺乏了解,凭自己的一知半解或想像去写,结果出现不少不符合人大制度和有违法律规定的现象,应该引起重视,以免误导观众。

  央视一套正在热播的《家风》,塑造了原省委副书记、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正

民开明果断、正直坦荡的形象,令人敬仰,但该剧对涉及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表现却多次出现失误:

  其一,该剧第三集描述杨正民的女婿牛建国因打高尔夫球与外商谈判迟到而引起外商撤资,牛提副局长的事被人大常委会否决,这是违背法律规定的。《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的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副局级的任免根本不属于人大常委会的任免范围。人大常委会集体有权,个人无权,须有半数通过方才有效。该剧画面上否决牛建国任命副局长的是主任会议(或党组会议),而不是人大常委会会议,就更加不可思议。

  其二,该剧第三、第四集描述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杨正民担任了抗洪领导小组组长,因要求开闸放水,而与省水利厅厅长牛志浩发生了激烈冲突。这样的描述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不能直接包揽政府工作。抗洪抢险工作明确属于政府职责范围,领导小组组长应由省长或者副省长担任,而不应由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

  其三,该剧第八集讲到,已退下来的杨正民到郡山考察,把在郡山扶贫的牛建国制定的郡河治理计划交给了省人大常委会,结果石沉大海,不仅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且是对人大常委会的无端指责。《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杨正民作为退下来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不会不知道我国法律对人大常委会职权的行使有严格的规定和程序,他应将牛建国的治理郡河计划送交省政府,由省政府决定是否向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或批准实施,而不应直接送交人大常委会,如若送到人大常委会,则人大常委会只能当作建议转交省政府办理。

  不止如此,仅举三例。作为一名人大工作者,我为文艺作品包括影视作品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关注而高兴,又为这种描述的不准确甚至违背法律规定而遗憾。

  作者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柴清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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