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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乡官”772人分流人员7913名 新乡市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6:58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建新)截至11月26日,新乡市乡镇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全市共撤并29个乡镇(其中2个乡镇改为办事处),占原有乡镇的19%;清理调整乡镇领导干部772名,精简幅度达41%;分流人员7913名,其中行政单位分流人员1986名,事业单位分流人员5927名,精简比例达47%。

  乡镇党政机构、事业单位的设置得到规范。改革后,全市乡镇党政机构统一设置为

党政、社会事务、经济发展三个办公室。事业单位进行了转制,除新组建的便民服务中心和保留下来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财政所外,其他事业单位整体转企改制,其所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实行政府购买。截至11月26日,已新组建企业120个,安置分流人员1426名。

  县直单位改革同步进行。为保证县乡两级改革协调进行,在乡镇机构改革的同时,新乡市积极推进县(市、区)直改革,现已清退临时人员608名,分流超职数配备人员193名。同时,县(市、区)直公路养护、城镇公共设施体制改革和沼气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正稳步推进。

  为检验乡镇机构改革的成效,确保改革不出现反弹,新乡市制定了《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将组织人员对乡镇机构改革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通知》规定,凡验收不合格的县(市、区),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要进行深化和完善。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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