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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服务代理制”何以叫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6:58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汝州市在全市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市乡村三级的719名代理员3个月为群众无偿办理8300多件实事(据《大河报》11月19日报道)。而这些实事有许多是没有“代理制”之前不能办或者办不好的。汝州市群众交口称赞“代理制”时说:“我们跑了好几次都没办成,代理员不花一分钱就替我办好了。搁在以前真是不敢想。”

  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事,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并且全省也普遍设立了直接面对群众

服务群众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汝州市也不例外。既然这样,再搞一个“为民服务代理制”,这不是“六指挠痒——多一道”吗?

  汝州市委副书记陈建中在谈到推行“代理制”的初衷时说,办事拖拉、态度生硬、吃卡拿要——这些机关中的“常见病”“多发病”严重影响了政府效能。这话可谓一语道破天机。说白了,各级政府的某些部门,由于干部作风上的“常见病”,为群众办事有些就只能停留在理论上,不能完全落到实处。也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汝州市才推行了“代理制”,保证政府为群众又快又好地办事。

  然而,接下来的问题是:“代理制”和原有的政府机构设置,从性质上没有什么区别,何以同样的机构,这一套就能又快又好地为民办事,另外一些就一直存在拖拉、推诿的“常见病”呢?是什么保证了“代理制”不重蹈一些政府机构的覆辙,没有变成一个效能低下的机构呢?

  汝州的办法是用严格的督察保证“代理制”的效能:每周每个乡镇由包片干部互查一遍,乡镇书记每周抽出一天督察;公开举报电话,群众可以随时向乡镇代理中心直至市纪委举报代理员;制定回访制度,由市纪委每月随机抽出5%的办结事例,回访当事人,征求群众意见。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代理员、一件事被投诉。

  政府效能的缺失使“代理制”有了存在的理由,不能不说是制度的悲哀。那么,“代理制”又告诉我们什么呢?笔者以为,就是这个督察制度给了我们启迪。所以,要真正让干部作风转变,真正为民服务,并不在于实行不实行“代理制”,而在于有没有一套严格的抓落实制度。这,也是省委书记徐光春倡导的“严、深、细、实”工作作风的题中应有之义。①1

  □吕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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