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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5种非医疗事故也得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6:58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日前从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获悉:北京市法院对于虽然不构成医疗事故的五种情况,也将判决医院进行赔偿。

  这五种情况是:一是虽然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是经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认为医院在处理该病例时有明显的处理不当或者过失;二是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医院有修改病历的行为,造成鉴定结果不真实;三是医院在治疗中由于使用了假药延误了患者治疗;四是有

证据证明对患者救治的医务人员本身没有合法资质;五是医院没有对患者和家属尽到告知义务的情况,也将判决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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