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下月起给放射源上“户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6:58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映)从下月起,我省在用(含销售)的放射源都将实行分类,并录入放射源数据管理系统,进行“户口”管理及编码,编码卡必须伴随放射源从生产到处置的全过程,随放射源共同转移。

  记者11月29日从省环保局获悉,我国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将于12月开始施行。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编码规则,对生产

的放射源进行统一编码的;未将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和放射源编码清单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的,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和重大辐射事故后,事故发生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在4小时内报告国务院;特殊情况下,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直接向国务院报告,并同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据省环保局辐射管理站负责人介绍,我省通过开展放射源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基本摸清了在用放射源、废弃放射源的数量。目前,我省拥有放射源单位5000多家,有记录的在用放射源有6510枚。②9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