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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小学校有了“学生纪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7:14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11月29日电(记者茆琛)“根据我的意见,该同学本学期迟到已达10多次,应该给予校内警告处分。”在校内学生违纪“仲裁”会议上,重庆沙坪坝区天星小学一名学生果断地阐述着自己的意见。重庆市将廉洁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组成部分,纳入校本课程,为了将这种廉洁教育落到实处,重庆一些小学组织学生担任纪律检查委员,开展学校廉洁活动,“仲裁”学生在校园内的行为。

  据了解,学生校内“仲裁”是该校在廉洁教育课堂的思想指导下建立的一种新型学生管理制度。作为一项素质教育试验,六年级学生在年级老师的带领下今年开始建立学生自律委员会和学生纪律委员会两大学生管理组织,从而有了学生校内“仲裁”的新鲜事。

  据介绍,下学期天星小学还会发动全校共同选拔大家信任的学生“纪委”。同时,还会给学生纪委增加一项任务--随时给课堂上老师打分,如果老师有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可以记录下来,在开学生“纪委”工作会议时提出,并将老师考评和晋升工资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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