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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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7:27 红网-湖南日报 |
本报评论员 2002年7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以来,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执行,扩大了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水平,有效遏制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为我省“三个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和谐湖南,必须进一步加 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把《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贯彻引向深入。深入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要围绕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来展开。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工作,放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大环境中去思考、去谋划、去展开。要牢牢把握党的干部工作原则和正确的用人导向,担负起选贤任能的历史重任,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深入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要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上不断深化。《干部任用条例》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要掌握其规定、把握其内涵、理解其精神,做到融会贯通,真正使其入脑入心、落到实处。 深入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要在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上求实效。要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要认真履行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程序和主要环节,坚决防止和纠正随意简化、变通、颠倒程序,或是表面上走程序,实际上搞“暗箱操作”、程序“空转”的现象。 深入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要在加强监督、严肃纪律上始终不懈。要抓住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以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和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用人情况的监督。明年,省市县乡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要特别注意和防范少数干部可能出现的“萎靡不振、无所作为,急功近利、盲目作为,违反原则、胡乱作为”的“届末”现象,坚决遏制和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