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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的手机变成八宝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7:43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杨绪忠实习生朱麟华)“男朋友通过EMS特快专递从广东给我寄了一部手机,想不到我收到时手机变成了一罐八宝粥!”昨日,在某公司上班的丁小姐向本报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丁小姐说,她的公司在和义路105号。11月22日,她在广东工作的男友从广东佛山市乐平邮政支局通过EMS特快专递给她邮寄了一部价值1300元左右的新手机。为图方便,她让

男朋友直接把手机寄到她单位。11月24日下午,邮件送到,丁小姐打开一看:放在手机包装盒里的竟然是一罐红色八宝粥,手机及相关说明书不翼而飞。

  这家公司的门卫张师傅说,该邮件是由海曙邮政局西河投递班负责投递的,由于公司是邮局的老客户,邮件收到后,他通常也不细看,公司的邮件收发章就放在大堂的柜台上,由邮局投递员自己随意取用代为签章。

  西河投递班负责处理投诉的一名姓章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丁小姐的邮件事先经过他们检查,包装完好无损,据此他推断可能是佛山那边的邮局出了问题。

  记者看到,这罐八宝粥产地为广东中山市,在宁波市场很难看到。记者随即电话联系了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邮政支局,一名工作人员说,经过初步调查,他们邮局内部有人做手脚的可能性不大,他们已将此事上报领导,正等待处理。

  手机变成八宝粥,究竟该向谁索赔?丁小姐对此感到茫然。

  记者随后采访了宁波素豪律师事务所的主任罗杰律师。罗律师认为,按照EMS全球邮政特快专递的操作程序来看,邮件详情单要由寄件人亲自填写,并在该邮件详情单中注明邮寄的名称。只要客户缴纳了邮寄费用,双方就形成了法律上的委托邮寄关系,作为接受邮寄委托的邮政局有义务将物品安全送交到指定接收人。其间若发生邮寄物品丢失或毁损,邮政局应当负责赔偿,丁小姐或其男友均可向邮政局主张自己的权利。但从民事诉讼个案的角度来讲,如果邮件的外包装完好无损,丁小姐负有收到的物品为八宝粥而非手机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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