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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督查组认为 宁夏农村卫生工作有较大进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8:04 宁夏日报

  本报讯(记者 白景辉)中央办公厅、卫生部联合督查组11月24日至29日对我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认为,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的各项要求,逐步加大对农村卫生的投入,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农村卫生工作有了较大进展。

  连日来,督查组一行听取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吴忠和固原市委、市政府,以及隆德县、彭阳县情况介绍,与相关部门同志和乡村医务人员、村干部、村民座谈,走访了村民家庭,考察了吴忠市、隆德县、彭阳县的医疗卫生机构。

  督查组了解到,宁夏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由2002年的84.33/10万、20.96‰降到2004年的63.43/10万、17.53‰,住院分娩率由2002年的66.89%提高到2004年的69.95%,全区儿童计划免疫保持了“三个85%”的目标,全面推进了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较好地完成了国家规定的控制目标。督查组也发现,宁夏农村因病致贫、返贫情况严重,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不高,公共卫生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等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督查组建议,宁夏要积极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注重发挥预防保健和中医药的作用,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农村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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