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两月内勿食用松花江鱼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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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9:12 南方日报 |
关注哈尔滨停水事件 国务院工作组副组长、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表示,环保总局将成立专家工作组,尽快完成水污染环境影响评估,并提出生态修复计划。 张力军表示,由于硝基苯有累积作用,可能富集在鱼的体内,从安全角度考虑,为 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报告没有完成之前,请大家不要食用松花江里的鱼等水产品。环保总局将根据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追究污染者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新华社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