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头9个月即化解纠纷1.7万多宗 人民调解构建和谐深圳第一防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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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9:52 南方日报 |
“厂里扣罚我工资不公平!”记者一走进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社区居委会办公楼,在一楼的社区调委会办公室里,迎面碰上了来这里“伸冤”的外来劳务工小刘,“你们的调解管用,你们可得给我作主啊。” 有事找社区调解委员会“作主”,这是六约居委会善做“和事佬”的一个生动缩影。在今年前三个季度,深圳调解民间纠纷的数量已达到1.7万多宗,而据记者了解,在2003年 ,这组数据才6000多宗;在短短两年时间,调解纠纷数量翻两番,而且还涌现出被国家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兵的龙岗六约社区调委会。深圳的人民调解究竟有什么法宝?显赫成绩 千多家组织覆盖全市 万余名调解员热情奉献 古语云,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将老百姓生活中纷繁复杂的纷争化于无形,人民调解可谓善莫大焉。记者在深圳采访中发现,正是因为发挥了人民调解巨大作用,成为维护深圳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人和人生活在一起,总不免有些磕磕碰碰。夫妻之间,婆媳之间,妯娌之间,邻里之间,个人之间……成千上万,纷繁复杂,婆婆妈妈的芝麻事,摆不上桌拣不上筷子的细小事,如果不及时解决,小事也会诱发成大事。可有了人民调解员,群众间这些大大小小的矛盾总能像春风化雨般地得到化解。 石岩街道水田社区居民林某老年丧妻,孤独难耐之下想再娶,然而儿女们却认为父亲再娶,不仅对不起尸骨未寒的母亲,而且家里财产也会落到外人手中,因此坚决反对,甚至扬言,如果林老汉再娶,就跟父亲断绝关系。双方为此大闹起来,甚至大打出手。 子女们强硬的态度让林老汉非常苦恼,思来想去,他最终向居委会和街道调委会申请进行调解。调解员二话不说,接下这桩棘手的“家务事”,马上着手调解。然而,林老汉儿女们的态度坚决,在激动的情绪下,他们不仅拒绝接受调解,甚至把上门调解的调解员赶出家门。吃了闭门羹的调解员并没有气馁,他们从林老汉这边入手,建议林老汉先拿出家庭财产分割方案,将财产合理分给儿女。 第二天,调解人员又把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先稳定双方情绪,再各个击破,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首先让儿女们从法律上认识到父亲再婚是合法的,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干涉,另外,从道德上、伦理上、儿女孝道上讲父子、父女都有割舍不断的血肉亲情,至于儿女们担心的财产问题,调解人员告诉他们可以依法进行分割。经过数天的调解,双方终于打消了顾虑,理解了对方,并达成共识。最后在调解人员的帮助下,将财产依法进行了分割,而林老汉也在儿女的祝福声中圆了自己的再婚梦。 只要在社区出现矛盾、纠纷,社区调解委员会就会出来“作主”,水田社区这起调解,正是深圳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个生动缩影。据统计,今年到第三季度已达到近17000宗,有效地化解了基层社会矛盾。 百姓利益无小事。目前,深圳各个区都成立了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每个街道、居委会都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区、街道一把手或分管领导担任主任,吸收各相关单位领导参加,建立了一批企事业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形成由区、街道、社区居委会、调解小组构成的四级调解网络,人民调解的触角从社区延伸到企业,而调解工作也被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和“文明小区”、“达标社区”的建设考核体系,一个“大调解”的网络格局初具雏形。据统计,全市共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1000多家,其中区域、行业性调委会144家,企业调委会近300家,13000余名人民调解员奔走服务于街头巷尾,为社会的稳定和安宁默默工作着。 防止100多起流血事件 在一般人的眼中,人民调解无非是居委会热心肠的大姨大妈料理街坊邻居之间一些家长里短、婆婆妈妈的琐碎事,然而,随着社会的变迁,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利益格局调整,人民调解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调解的矛盾纠纷诱因复杂、类型多,矛盾纠纷主体多元化,涉及公民、企业、社会团体,调解的突发性事件增多,易发群体性纠纷。 在今年两会期间,南湖街道在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地毯式”排查的过程中,得知某住宅管理处对一些不交管理费和水电费的业主长期停水停电,近期将有100多名业主到管理处理论,并准备集体上访。管理处方面也准备用“暴力”压服业主。为了防止流血事件和群体性上访,南湖街道调委会立即会同司法所、综治办和派出所、社区工作站等部门组织管理处主任和业主代表,召开紧急协调会议,要求管理处克制态度,温和诚恳地耐心解释业主提出的问题,决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更不能用“暴力”来对付业主,激化矛盾,而业主一方也要以大局为重,依靠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及时协调,耐心说服教育,管理处表示将认真研究业主反映的问题,业主代表也表示要寻求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法,一场一触即发的大型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得到了化解。 深圳是个移民城市,大量外来劳务工为深圳的城市建设添砖加瓦,作出很大贡献,但是,每当他们遇到工伤事故、死亡事故、“讨工钱”等等纠纷时,又是一群弱势群体。如果发现不及时,调解工作不到位,便会引发众多意想不到的矛盾。 今年5月3日,东湖街道办事处总值班室接到东湖派出所的报告,称插花地淘金山湖景花园工地有十几名工人因不满被重庆市某建筑公司辞退而前往市政府上访。事情发生后,东湖街道维稳及综治办、司法所、东湖派出所民警、金湖社区工作站治保主任立即前往市民中心,极力劝说、陈述利弊,及时控制了事态,平息工人们的情绪,将他们一一劝回。针对工人们所提出的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司法所与区建设局、劳动局、街道维稳及综治办、劳动保障所等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参与调处,向工人宣传《信访条例》和相关法规法律,跟他们说清道理。最后,十几名工人领取到4077元工资款。 “过去调解矛盾纠纷集中在婚姻家庭、宅基地、邻里、债务等方面,对社会危害不大,而当前的矛盾纠纷则涉及到经济、征地拆迁、旧村改造、环境污染、劳资工伤、物业管理、下岗分流、工程欠款甚至上访等问题,其中不乏‘棘手’的问题。”采访中,深圳市司法局一位负责人谈起人民调解工作时告诉记者“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常做常新的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矛盾纠纷的主体、内容和表现形式都发生了变化。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人民调解工作的内容也在跟着变化,作为人民调解员,必须跟着时代走,适应形势要求,做好调解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和谐。” 以龙华司法所统计为例,该所调委会排查民间纠纷数483件,各调委会在司法所的指导下,受理纠纷95宗,涉及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债务、生产经营(合伙)权等,调解成功率为98%,未调解成功的纠纷也促成当事人通过正当合法途径予以解决,防激化率为100%。 “人民调解要结合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结合改革创新开放的实际,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的难点、热点纠纷开展调解工作,化解改革进程中的利益冲突,做到哪里有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及时有效化解纠纷,保证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深圳市司法局一位负责人在谈起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时称。 经验解读 两种模式创佳绩 因为有完善的调解网络组织和适应时代需求与时俱进的调解思路,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能取得良好成绩,同时还创造出深圳独具特色的两种调解模式。 六约模式 构筑维稳“第一防线” 今年8月1日清晨6时半,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社区调委会接到报告,说某公司的176名员工已在路边集合,准备集体上访。调委会主任立即带领调解、治安、信访、工会等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将员工们劝回厂里,并经过近3个小时的艰苦协商,使劳资双方坐在一起进行对话。经过调解,厂方答应:加班每日不超过3小时,提高伙食质量,调整工资标准,规范工厂管理,同意工人提前30天辞工。员工们的要求得到满足,一起可能酿成的重大事件就此平息,工厂也恢复了正常运转。劳资双方都对调处结果表示满意。 在六约社区调委会办公室,调解员陈志雄给记者看了一份《六约村企业工资发放情况调查表》——“我们现在要求各工厂每月30日前如实填报一次对员工的工资发放表,对填报虚假数据,造成因严重拖欠工人工资,引发上访事件或集体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厂长的责任。”陈志雄告诉记者,因为辖区内企业多,外来劳务工数量大,人口结构复杂,因此,充分利用调解和信息网络,积极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就成了六约社区掌握社情,维护社区治安稳定的一种有效手段。 在六约采访,记者发现这里不仅调解网络健全,而且调解工作规范细致:简单纠纷指派调解员直接调解,复杂纠纷则利用人民调解庭组织调解;每一纠纷的调处都有询问笔录、调查笔录和调解协议书。对难度较大,多次调解无效的纠纷,移交到调委会调处;纠纷的文书材料一案一档,电脑入档保存。同时,建立健全学习、例会、排查、统计、重大纠纷反馈、回访等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和调解协议的履行率,使调解工作成为社区群众解决纠纷的第一选择。 六约社区是横岗街道乃至龙岗区的经济大社区,户籍人口1758人,流动人口约7万人,区内的9个大型工业园区中,有近300家企业。面对各种矛盾、纠纷,六约社区把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六约”的重要手段,加强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从2001年以来,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各类纠纷2000宗,调处成功率达98.6%,基本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今年1-9月份,六约共调解各类纠纷390宗,涉及人数1153人,挽回经济损失223万元;其中,调解劳资纠纷350宗,为外来劳务工追讨工资102万元,为维护社区的社会稳定,发展社区经济作出了重大贡献。 “六约社区把人民调解工作的落脚点放在调解组织网络建设上。”所管辖的横岗街道党工委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六约社区在市、区司法部门的指导下,7个居民小组全部建立了调解小组,辖区45个100人以上企业也都设立了调解小组,不足100人的则设置了1至2名调解员,而全社区的保安员则都是信息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调解格局。通过构建这种“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员—信息员”组成的四级网络,密密覆盖全区各个角落,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调解,从而从源头上就解决了各种导火索式的隐患。从而在社区、企业目前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有效地筑起治安防范和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据了解,近年来该村没有发生一起因民事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自杀、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今年初,六约社区调委会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光荣称号,并形成了人民调解先进经验的“六约模式”。 调解联动 多部门形成合力化解纠纷 9月1日下午三点,因工厂有两个月未有向工人发放工资,长时间强制要求工人增加加班时间,且加班费未按劳动法给予支付,再加上工厂伙食费差,龙华街道某厂的50多名员工要以堵路的过激方式来维护他们的权益。 龙华司法所闻讯后派出4名工作人员与街道党工委、劳动站等多个部门工作人员一同前往进行调解,去到工人堵路现场时,工人情绪激动,有的工人扬言再不处理就找老板算账,司法所、劳动站等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马上介入调解,向工厂工人讲明利害关系,讲清法律的有关规定,劳动站门立即协调厂里领导现场解决,并按劳动法核实清楚员工应该有的工资和补助,经司法所、劳动站等工作人员劝说,工厂工人陆续回工厂上班。 “如果当时不是相关主管部门配合,单靠我们司法所来调解肯定没有那么迅速,也达不到那么好的效果,因为在处理劳动纠纷这方面,作为主管部门,他们了解的情况比较多。”龙华司法所当时一位参与调解的干警称。而像这样通过多部门合力做好调解工作,已成为一种机制。 在今年11月2日,南山区信访部门接到一起信访案件,该区南山司法所辖区发生了一起涉及五十多名工人群体性上访事件。南山信访部门迅速将此事告知司法所,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耐心接待了工人代表后,首先做好工人代表的思想工作,安抚好工人的情绪。紧接着工作人员对纠纷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纠纷是由包工头魏某失踪所引起的。包工头魏某从中某集团拿到工程后又转包给唐某。唐某带领五十多名工人负责工程的修建。工程完工后,魏某与唐某等五十名工人约定11月1日结算工程款。由于工程质量的问题,在付工钱时发生分歧。而魏某为躲避赔偿而关机。 在详细了解了纠纷情况后,信访部门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对此纠纷展开了积极的协调工作。中某集团按照唐某提供的工资表全额支付了工人工资。 据了解,群众到基层信访部门上访寻求帮助解决的问题中,绝大多数并不在《信访条例》规定的范围,而是民间民事纠纷。“在南山区街道这一级政府机构,司法所和信访办都是在同一个办公室,信访部门接到上访和信访案件后,司法所调解员就能第一时间介入调解,防止了矛盾进一步激化。”南山一位司法所负责人认为。 在人民调解中,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联动也同样显得很有成效。 据深圳相关部门统计,在110接警案件中,近60%—70%为非警务案件,且绝大部分为民间纠纷。这些看起来是“鸡毛蒜皮”的小纠纷,牵制了派出所十分有限的警力,影响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和治安管理的工作,罗湖公安分局和罗湖区司法局联手推出人民调解与治安联动的机制,将110接警案件进行分流,治安、刑事案件归民警处理,民事纠纷则交由专业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处。 “随着时代的变化,人民调解‘单靠一个部门难以奏效’,而必须依靠政府充分发挥指挥协调作用。”一位有着多年工作经验的司法所所长对此深有体会。“基层司法所和其它相关基层部门联合充当‘救火队’,既可以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优势互补,又能够做到集中会诊,集中调处,形成合力,碰到大型纠纷的时候,调处起来就更及时、迅速和有效。” 而目前在深圳,根据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了与法院、公安、工商、国土、劳动社保、民政、信访等部门的合作,建立新的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确保重大、复杂的纠纷能够得到及时调处和化解,维护社会稳定。 继续创新 构建网络化新格局 在今年11月2日深圳市召开的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深圳市分管领导面对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好成绩进行总结发言时,并没有沉醉其中,而是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该市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数量快速增长;二是纠纷类型多,主体多元化;三是诱因复杂,调解难度大;四是突发性事件多,易激化。人民调解工作自身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人民调解工作公信力不够,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了解还远远不够,遇到简单的民事纠纷,在更多情况下仍以诉讼为解决纠纷的第一选择;调解队伍建设与矛盾纠纷发展状况不平衡,基层调解队伍主体仍是由兼职人员构成,专业化问题有待解决等等存在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该领导提出新的要求:其中最重要的构建专兼职结合、以专带兼、网络化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是要在人民调解的工作领域和范围上继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介入这些新型纠纷的调处工作,进一步凸现其作用;二是在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上继续创新,除了目前该市开展的人民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和公安、信访、劳动社保结合的这种联动机制非常成功,此外要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与其他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如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劳动仲裁等的衔接结合方式,更好地整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各种力量;三是要在人民调解的网络建设上继续创新,探索在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等矛盾集中的地方建立调委会的做法,推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努力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甘雪明何莎通讯员晓马高文新摄影:杨涌陈焕新甘雪明 图: 人民调解员正在调解一起民事纠纷。 人民调解月,福田区开展了丰富的“法律进社区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