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争夺”端午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0:03 贵州都市报

  据《北京晚报》报道,由韩国申报的江陵端午祭,于巴黎时间24日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确定为“人类传说及无形遗产著作”。

  之前媒体对此做过激烈争论,并把韩国江陵端午祭“申遗”称作“中韩端午申遗之争”。而此次结果公布之后,更是到处都能看到“我国在中韩端午申遗之争中落败”等字样。似乎这是一场抢夺“端午节”文化遗产的PK,谁赢了就能把“端午”文化品牌据为己有,

而拥有这个文化品牌就可以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

  一次以保护为主题的活动,却被“争夺”二字抢尽了风头。而究竟是应该站在利益争夺的角度来看,还是站在文化保护的角度来分析,我想这应当是正确认识此次端午申遗争论的关键。

  我们在讲争夺时,大致有两种意思,一种意思是谁能抢占并独占端午文化,另一种意思是谁能抢先将其申请为“人类传说及无形遗产著作”。

  第一种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因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这样定义的: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由此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是属于一个国家的,一个民族的,也可能是几个国家共享,或是几个民族共享的。正是因为其共享性,所以在“伊拉克木卡姆”和“阿塞拜疆木卡姆”已被批准的情况下,我国新疆地区“木卡姆”今年仍然获得了批准。同样的,也不会出现谁申遗成功谁就独占端午文化的情况。

  第二种“争夺”的情况,主要表现在谁享有端午文化以及谁能抢占端午文化品牌两种含义。事实上,端午文化发源于我国这是公认的,但既然韩国江陵端午祭已有其自身的特色,已经“本土化”为其自身文化传统,那就有保护的必要,而保护的途径自然包括申请“人类传说及无形遗产著作”。

  其实,我们的失落,还有一个很功利的原因,那就是担心端午文化品牌被抢夺,这其实也是误解了申请“人类传说及无形遗产著作”的意义。“保护”是申报“人类传说及无形遗产著作”的核心理念,也是最根本的目的。但我们给其赋予了太多的经济指向,把申遗目的指向了“开发”。在我国已经申遗成功的几个项目中,我们看到,无论是“昆曲艺术”、“古琴艺术”、“新疆木卡姆”,还是此次和蒙古国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都不是因为有巨大的经济效益才被选上的,品牌和效益并非首要的考虑。

  在此次申遗争论中,“争夺”的口水战成了焦点,而“保护”的基调却被忽略。我们对“争夺失利”表现出极大的失落,但对申遗成功后对于文化的保护有什么好处,以及申遗成功后需要哪些配套的保护措施,却要么是知之不多,要么就是不关心,毫无热情。热衷于“争夺”而冷落“保护”,没有从“保护”的基本理念去宽容看待“端午申遗事件”,我想这才是此次“端午申遗”事件中最值得反思的问题。

  作者:杨绍福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