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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12月发放报废汽车补贴费 每车可得4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1:34 乌鲁木齐晚报

  (新疆都市报记者张艳萍2005-11-30)

  乌鲁木齐市2004年部分老旧汽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已经到位,从12月5日起,符合相关条件的车主可到乌鲁木齐市贸易发展局领取每辆车4000元的补贴。

  记者11月29日从乌鲁木齐市贸发局了解到,由于老旧汽车给交通安全带来了很

大隐患,为鼓励汽车报废更新,国家原经贸委和财政部从2003年开始联合对老旧报废汽车予以补贴。

  此次补贴车辆范围及标准为:200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报废、拆解的,使用年限在8-10年之间(即注册登记日期在1995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期间)的大型载货、载客汽车,每车4000元。没有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享受补贴的大型载货、大型载客汽车范围。2005年老旧汽车报废补贴工作不包括此列。

  车主需要提供的详细资料包括:具有回收报废汽车资格认定的企业开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报废汽车拥有单位证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废汽车拥有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驶证复印件,报废汽车注销手续及复印件。

  乌鲁木齐市贸发局特种商品处负责人提醒说,凡符合补贴规定的老旧汽车拥有单位和个人,请于12月5日-25日到乌鲁木齐市贸发局申请补贴资金。咨询电话是0991-8857696、7916620、7916621。:

  (责任编辑: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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