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收取客户定金当夜携款潜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2:30 新闻晚报

  晚报讯 38岁的朱子明原系江苏某小学教师,因欠下巨额赌债,去年12月来上海打工躲债,在一家房产中介店担任店长。今年6月初,债主找到了在上海“避风”的朱子明,朱萌发了远走他乡继续躲债的念头。6月11日下午,一客户欲购买某处商铺,朱以公司名义与对方签订协议后,收取对方购房意向金10万元,当晚携款逃逸。10月15日,朱子明在杭州某服装市场落入法网。

  近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朱子明批准逮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