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客户定金当夜携款潜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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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2:30 新闻晚报 |
晚报讯 38岁的朱子明原系江苏某小学教师,因欠下巨额赌债,去年12月来上海打工躲债,在一家房产中介店担任店长。今年6月初,债主找到了在上海“避风”的朱子明,朱萌发了远走他乡继续躲债的念头。6月11日下午,一客户欲购买某处商铺,朱以公司名义与对方签订协议后,收取对方购房意向金10万元,当晚携款逃逸。10月15日,朱子明在杭州某服装市场落入法网。 近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朱子明批准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