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兰州市提高原退职居委会干部生活补贴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2:55 兰州晨报

  兰州市提高原退职居委会干部生活补贴标准

  最多每月增加125元

  本报讯(记者朱婕)为进一步改善原退职居委会干部的生活条件,兰州市政府研究决定在2004年提高原退职居委会干部生活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次提高补贴标准。补贴

标准按其在居委会工作的年限分为5个档次,提标后最少的每月增加30元,最多的每月增加125元。

  提标后,原退职居委会干部最高每月可领到310元补贴。据了解,新的标准自2006年1月起执行。

  原离退职居委会干部的每月生活补助标准,在原补助基础上,按以下标准执行:在居委会连续工作10-14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即由120元提高到150元;在居委会连续工作15-19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即由135元提高到180元;在居委会连续工作20-24年的每人每月增加80元,即由150元提高到230元;在居委会连续工作25-29年的每人每月增加95元,即由165元提高到260元;在居委会连续工作3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25元,即由185元提高到310元。

  另外,兰州市政府还就提高社区居委会选聘副主任的工资问题进行研究,预计将会很快出台办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