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撞宝马劫车掠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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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3:00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李朝涛)就在《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二次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撞车党”故意撞车将得不到民事索赔时,一个4人的撞车党小团伙因撞车实施抢劫,被广州市检察院以抢劫罪提起公诉。昨日,该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指控,2004年3月15日晚9时许,被告人周达常纠合李国瑜、阿东(另案处理)等人驾车在白云区夏茅路段内突然撞向陈某所驾驶的蓝鸟牌小轿车尾部。陈某下车查看时,几 人持刀一拥而上,将陈某擒住,劫走价值8万元的蓝鸟轿车。第一次得逞后,周达常等人更加肆无忌惮。公诉机关查明,今年3月~11月间,他们携带假枪、手铐等作案工具在广州市天河区、番禺区等多处路段以相似手段作案9起,劫走宝马、丰田等豪华小轿车共计10辆,价值人民币270多万元,另外还抢走被害车主身上的手表、手机等随身财物,抢劫金额共计302万余元。 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周达常等人还经常用手铐、绳子将被害车主捆绑,将其押上他们的车后在偏僻路段将被害车主丢弃。 另据指控,本案第四被告人吕就恩以低价购买了周达常等人抢得的小轿车,并将其转手,其行为已构成窝藏赃物罪。 本案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