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乘机特殊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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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3:46 沈阳今报 |
今报讯(杨艳记者王晓)残疾人、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乘机有很多特殊规定,旅客对此要多加注意。昨天,南航北方分公司工作人员对这些规定做了介绍。 目前,南航不再接受担架旅客。失明、聋哑、患病旅客购票时按普通经济舱票价计算,不得使用特殊票价或折扣票价,客票填开后须与“诊断证明书”和“乘机申请书”一起使用。 另外,对婴儿和儿童明确规定了如下限制条件:婴儿是指旅行开始之日未满2周岁的旅客,婴儿不单独占座位,其票价方面,国际旅客按成人公布普通票价10%计收,国内旅客按所属舱位(经济舱或头等舱)票价10%计收,但每一个成人只能带一个婴儿享受这种票价。为保证旅客安全,出生不超过14天的婴儿不接受乘机。 儿童指旅行开始之日已满2周岁但未满12周岁的旅客,儿童可以单独占一个座位,其票价方面,国际旅客按成人优惠运价75%计收,国内旅客按所属舱位(经济舱或头等舱)票价50%计收。年龄在5周岁以上的单独乘机的儿童可以办理无人陪手续,其票价方面,国际旅客按成人优惠运价计收,国内旅客按经济舱票价50%计收,头等舱不接受无人陪儿童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