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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县特困农民将享受医疗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4:11 人民网

  人民网乌鲁木齐11月30日电记者王慧敏报道:近日,乌鲁木齐县出台了《乌鲁木齐县农牧区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此《办法》实施将对五保户、优抚对象和特困户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应承担的参保金给予资助,对五保户和优抚对象实行全额每人每年35元;对特困家庭成员资助每人每年17.5元。《办法》还规定,对农牧区救助对象中的危重病人因个人承担医疗费用比重较大,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经本人申请,一年内给予一次性大病医疗救助。对五保户身患大病的,除扣除新型合作医疗应报销的费用,剩余个人应负担的医疗

费用,在规定的范围内,原则上给予全额救助。对优抚对象和特困家庭成员身患大病,除扣除新型医疗合作应报销的部分,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在规定范围内给予差额救助,最高救助金额为每人每年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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