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死刑犯欲捐献器官却无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4:47 南方都市报

  死刑犯欲捐献器官却无门

  《器官捐献移植条例》实施两年供体器官严重短缺,有人建议在驾照背面印捐献志愿书

  2003年10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器官捐献移植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开始实施。这

部“前卫”的条例的出台填补了国内的立法空白,中央电视台曾现场直播该条例的审议过程。昨天,深圳市人大组织部分代表、委员对该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部分委员表示,对这部曾经“轰轰烈烈”的条例的执行情况并不是很满意,其中,死刑犯欲报效社会捐献器官却不被法律允许。

  为解决器官供体不足,部分委员和医疗行业内人士建议,根据无偿捐献、自愿捐献的原则,在驾驶执照背面印制器官捐献志愿书。

  条例出台填补国内空白

  《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于2003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这一条例的出台填补了国内多年空白,该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民捐献器官热情明显提高。昨日,市人大部分代表视察了市血液中心(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主要实施角膜移植的市眼科医院和可实施肾脏、肝脏移植的深圳市人民医院。在视察中,相关医院负责人汇报了条例实施后各医院器官移植活动的进展。

  深圳市卫生局副局长许四虎介绍,截至目前,深圳红十字会共收到自愿捐献人体器官申请3000多份。据统计,深圳市2003—2005年共开展器官移植445例。

  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在一定程度提高市民捐献器官热情,但供体器官依然严重短缺。同时,由于没有脑死亡法律规范,使得供体获得极其困难,孙逸仙心血管医院每年都有40多例病人需要做心脏移植,因没有供体,仅最近两年就相继有20多名患者在等待中死亡。许四虎透露,深圳供体几乎全部来自市外。

  按照《器官捐献移植条例》相关规定,深圳市红十字会负责受理人体器官捐献的申请,建立人体器官信息库。对医院报送的信息应当予以登记、统计,并实现与各医院和有关部门的信息联网。但至目前,深圳人体器官信息库仍未建立。

  代表拟提“驾照志愿书”建议

  一方面是供体器官严重短缺,但另一方面深圳一些死刑犯主动捐献器官热情很高。“我觉得这是很好的资源,但现在是在浪费资源。”据深圳市红十字会秘书长赵丽珍介绍,该会收到过很多死刑犯的来信,以及委托其亲属打来的电话,强烈要求把所有的器官全部捐献出来。为此,赵丽珍和深圳有关专家多次专程前往看守所。但法院方面提出:考虑到死刑犯弱者地位,担心其捐献器官并非真心实意,因此最后未能成行。

  深圳市人大代表、深圳市人民医院院长周汉新提出,政府应该加大器官捐献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在死刑犯里宣传,可以让他们签自愿书。”

  解决供体器官的另一个措施是驾驶证登记。深圳市人大代表、依法治市办主任傅伦博提出,在一些自愿捐献器官司机的驾驶证背后,深圳可以考虑注明自愿捐献器官的标记,一旦发生车祸,可以马上进行器官移植。据赵丽珍透露,这一做法已经在福田区和南山区的一些人大代表中开始酝酿,时机成熟将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本报记者普德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