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男子持“枪”对发廊女劫财劫色 民警伏击将其擒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5:41 桂龙新闻网

  一男子持“手枪”对发廊女劫财劫色,当他欲再作案时,被伏击守候的民警擒获。11月28日,抢劫犯罪嫌疑人何某被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执行逮捕。

  11月6日晚9时许,一名操四川口音的男子来到柳州市航银路某休闲按摩中心找“小姐”玩乐,后将发廊女罗某带到城站路一家私人旅社里。交易完毕后,男子又提出过分要求,被罗某断然拒绝。男子恼羞成怒,转身从放在床边的裤子里摸出一支银白色的“手枪

”,“哗啦”一声拉动枪栓,将枪口顶在罗某的脑门上,罗某顿时吓得魂飞魄散乖乖就范。男子对罗某多次施暴后,抢走其携带的一部诺基亚手机扬长而去。

  罗某随后到公安机关报案,详细描述了犯罪嫌疑人的相貌特征:30岁左右,身高约1.6米,操浓重的四川口音。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领导对这起持枪抢劫案高度重视,指派五大队尽快破案追缴枪支。

  经调查,该男子曾多次在案发现场附近出现,对这一带较为熟悉,极可能还会再次作案。侦查人员从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入手,在案发地附近张网布控。

  11月9日中午1时许,一名操四川口音的矮个男子走入南站路一家发廊,伏击守候的民警们早已把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熟记于心,见状立即冲上将此人擒获,当场从其身上搜出罗某被抢走的手机。

  经审讯,该男子何某是四川省人,暂住柳州市飞鹅路。在何的租住处,民警搜出了那支银白色的“手枪”,发现原来是一个外型逼真的枪型打火机。在证据面前,何某不得不供认了强奸、抢劫的犯罪行为。

  来源:当代生活报选稿:见习编辑黄振瑛作者:刘晓颖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