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北京:培养“影视明星”的“校长”借招生骗财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7:1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30日电(孙凯飞、李京华)当前影视界流行“粉丝”“追星族”,而成为被追捧的“星星”,更是大多数年轻人的梦想。于是,那些经营影视、娱乐专业的学院、进修班越来越吸引人,成了“香饽饽”。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则利用了年轻人这种“明星梦”的心理,打着社会办学的旗号,进行招生骗财的犯罪活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日前对被告人罗涛诈骗案进行了宣判,以诈骗罪判处罗涛有期

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

  法院查明,罗涛于2001年6月至9月间,冒充北京影视研修学院常务副校长、京华艺术学校副校长等身份,以招收学生为名,在北京市海淀区北京舞蹈学院等地招收学员收取学费,分别骗取龙某等10名事主人民币共18万余元,赃款大部分未起获。

  北京影视研修学院、京华艺术学校是经北京市教委批准成立的民办学校。罗涛在与上述两个学校接触过程中,以替两校招生、拿招生提成费的方式征得学校同意后,擅自以两校的名义在《中国电视报》《大舞台》等报刊上刊登招生广告,并擅自租用北京舞蹈学院、北京工商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西山学区的场地设下骗局招生。

  据了解,一些学生轻信广告中吹嘘毕业后能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文凭等内容,甚至一些退休教师亦被其蒙蔽,主动上门咨询,被其利用,充当办学的门面。罗涛在开学10余天后携学生的学费潜逃,并造成损失无法追回。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